工 程 结 算 审 计 承 诺 书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工程结算期间,我方承诺如下:
1.同意接受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审计处对本工程组织的结算审计;
2.实事求是地编制、报送工程结算书,及时提交审计所需资料,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一次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不补报资料,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3.对于结算书中少报、漏报、少算、错算的内容,同意可视为对贵校的优惠让利;(经贵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补报或纠正者除外)
4.严格执行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审计文件规定,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时参加审计核对与协调;
5.同意审计处对结算资料中手续不全或明显失真的签证文件不予采纳或予以纠正;
6.同意当结算审减率超过 %(新建工程取6%,修缮工程取8%)时,承担全部的审计费,应承担审计费=审减额* %(新建工程取6%,修缮工程取7%);
7.委派(姓名) (电话)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与结算审计相关的一切事宜。
承诺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